青年說 | “本科出身論”該休矣!
近日,教育部稱國家政策沒有“第一學歷”這一概念,“學歷”通常指最高或最后學歷。
近年來,“第一學歷”歧視的風氣在就業人才市場甚囂塵上、經久不散。盡管我國教育部嚴令禁止發布含有限定985、211高校等字樣的招聘信息。《就業促進法》也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和公平的就業條件,不得實施就業歧視”,不少企業在招聘員工時仍自動篩除學歷不高的應聘者或者在薪資方面對其進行“歧視”。
“本科出身論”片面強調和鼓勵一時的奮斗,影響“終身奮斗”的社會風氣的形成。“本科出身論”的隱性就業歧視易使學生和家長們形成“只要高考考個好大學,就業就不愁了”的觀念,進而誘發不少名校本科學生的惰性,出現“初入大學家長管教松懈,熬夜打游戲、泡酒吧、曠課”等不良現象。985、211等高校每年被退學的學生也不在少數。同時,“本科出身論”挫傷非名校學生的奮斗積極性。“本科出身論”不消除,“終身奮斗”的社會風氣也就難以建立。
“本科出身論”玷污“機會平等”,即參與資格的平等、競爭規則的平等和實現潛能上的平等。參與資格的平等是起點,競爭規則的平等是重要環節,實現潛能的平等是結果。“本科出身論”否定了參與資格的平等,人為地設置了就業中的“階級”;“本科出身論”扭曲了競爭規則的平等,“第一學歷”這一不公正不恰當的隱性規則,只會造成不正當不公允的競爭結果;“本科出身論”掩埋了實現潛能的平等,如不能用發展的眼光看待人才,就不可能聘用到真正的人才。機會平等是社會主義經濟、文化和社會發展的內在要求。“本科出身論”不破除,“機會平等”就只是束之高閣的現代概念。
我國應加大對企業招聘制度的監管力度,加強法規的執行力度,努力為高校畢業人才營造“機會平等”的就業市場環境。企業也應在招聘時摒棄所謂的“第一學歷”歧視,發展地看待人才的能力、品德、學歷等綜合素質,進一步完善企業的招聘制度和流程,少打觸及法律的“擦邊球”,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平等的就業舞臺,為營造“終身奮斗”的社會風氣作出貢獻,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
作者:李佳敏(重慶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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