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說|科研競賽不應成為“學二代”的獲利工具
近日,中國科學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建國被曝利用自己和實驗室團隊的科研成果,供兒子獲獎升學。劉建國之子劉某陽在2015年和2018年的發明,均榮獲多個省級國家級獎項,但這兩項發明在名稱、原理等方面均與其父親在2012年和2014年負責項目的成果高度一致。
針對上述情況,10月26日,劉某陽就讀期間的任課老師稱,劉某陽和父親的專利相似也是“正常”,“這種情況就屬于‘大手拉小手’”。
近年來,在中小學生科研競賽中,確實出現了一批“天才少年”,競賽中獲得的加分推動他們進入更好的中學、大學。可以說,科研競賽為這些少年提供了展示自己創意和能力的舞臺,也將會成為他們未來進入科研事業的一份“敲門磚”。但是,“天才少年”閃耀標簽的背后,卻也滋生著用造假的科研成果換取競賽加分的惡的土壤。
若僅憑中小學生的學習內容,就做出大學生碩士生的科研成果,其背后勢必離不開導師的幫助。知識的教學也好,實驗的引導也罷,一旦“指導”越了界,就容易澆滅科研創新的活力和生機。在升學競爭加劇,競賽加分的大背景下,“敏銳”的大人們看到了科研競賽這個“香餑餑”,用“復制”來的科研成果“包裝”孩子,用造假得來的獲獎成果叩開名校大門。
類似云南昆明六年級小學生陳某某的父親幫忙編撰作品文書,獲得全國青少年科創大賽三等獎。這種看似“指導”實則將成果“復制粘貼”的行為,坐享其成的往往是科研人員的孩子。于是,科研競賽變成了“學二代”灰色升學產業鏈上的重要一環。
當這種現象成為一種大賽心照不宣的“潛規則”的時候,它無疑會扭曲追求真理,嚴謹治學的科研精神,也背離了大賽創建之初培養中小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初衷。教育公平是社會的底線公平,這種公平不容撼動。成為“復制品”的科研成果的背后,是大賽疏于監管,更是踐踏公平者將科研變成了利益交換的工具。此種情況,應當成為對教育部門和各類科技比賽的創辦者的提醒,維護教育公平是大家共同的責任,科研競賽,絕不能成為“學二代”光明正大的獲利工具。
作者:劉一姍(重慶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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