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說 | 家長違章 不該讓孩子當“背鍋俠”
近日,多家媒體報道,河南省鄭州市召開了全市學生安全出行綜合管理行動動員部署視頻會,會上公布的《鄭州市學生安全出行綜合管理工作方案》中指出,鄭州市公安交警部門將積極配合市教育部門、市文明辦將接送學生車輛、人員交通違法行為納入學校創建文明單位、文明班級、三好學生考核評價范圍。
這一事件引起了網友的廣泛討論,“家長違章,孩子一同受罰”是否合理成為網友激辯的焦點。許多人表示這樣的舉措對家長起到了更強的震懾作用,能夠很好地解決校園周邊一些交通安全問題。也有人表示這樣的措施無異于封建的“連坐”制度,“父債子償”的懲罰方式對孩子的成長無益,對建設法治社會也是一種阻礙。
學校周圍交通秩序的維護,一直以來都是一個棘手的問題。尤其到了學生放學的時間,車輛、學生和家長,場面十分混亂。想要實現井然有序,只靠交警維護恐怕力所不逮。人一多,一些家長的責任意識也就淡化了,本著“法不責眾”的心態,也就忽視了基本的交通規則。但靠“家長違章,孩子一同受罰”這樣戳家長軟肋的方式,就能根本上解決問題嗎?顯而易見的是,這種做法有失偏頗。
家長違章行為受交通法規處罰,學生評優靠的是自身的成績和日常表現,兩者間并沒有直接的聯系,就更談不上責任的連帶了。從孩子的角度想想,榮譽的得失靠家長是否“爭氣”,如若家長違章,不僅自己會受牽連,就連班級、學校的集體榮譽也會受到影響,這是對孩子自尊心和榮辱觀的重大打擊。
該事件與法治精神背道而馳。在現代法治社會,用這樣“連坐”的思想懲治一些違法違規行為,即使短期取得一些好看的數據,長久發展下去,也會嚴重影響到社會正常的法治秩序。相關部門在決策時不妨從長遠角度考慮,而不是只考慮效果而“拍板子”決定。
這時候就更需要有關部門加強自身法治意識的建設,引導大眾遵法守法,用現代法治思維來解決問題。
“刑罰知其所加,則邪惡知其所畏”。法律法規的實行要公平合理,才能保障社會長治久安。
作者:程慧(重慶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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